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弘扬英模精神,筑牢全院干警的政治信仰与理想信念,5月31日,班玛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刘安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
会议以领学的方式集中学习了刘安同志的先进事迹。刘安,男,汉族,年6月出生,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蒲黄榆派出所社区警务二队二级高级警长兼任东铁匠营街道蒲黄榆第二社区党委副书记,三级警监警衔。年3月7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刘安同志34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平凡坚守,把辖区当成家,把工作过成了生活,用一生守护平安,以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深耕细作的工作作风、热心公益的大爱情怀、示范引领的表率作用,在平凡的岗位上抒写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新篇章,得到了党和人民给予的崇高荣誉和褒奖。
通过学习刘安同志先进事迹,全体干警深受感动,大家一致认为,刘安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用生命践行入党誓言、书写时代新篇章的光辉榜样。大家纷纷表示,要向刘安同志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职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勤学善思、对党忠诚、心系群众,以更坚定的信念、更饱满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供稿:院教整办权朝林
审核:罗雪军
签发:万玛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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