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岳县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予以公布。
附件:安岳县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安岳县城区招生领导小组
年5月15日
附件:
安岳县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安岳县城区实际,特制订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科学构建公平、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由县教体局牵头,岳阳镇政府、石桥铺镇政府配合、岳城教育督导组参与,招生学校为主体,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严控班额”的原则,依法保障城区招生对象全部入学,确保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三、招生政策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生”):即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岳阳镇城区户籍、石桥铺镇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说明:具有岳阳镇城区户籍、石桥铺镇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指适龄儿童在年6月20日前户籍登记在岳阳镇城区、石桥铺镇相关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挂靠户的不属于该类学生)。
(2)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员子女(以下简称“购房生”)。即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指无城区户籍,截止年6月2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购房且居住的适龄儿童。
说明:居住是指以房屋产权证或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且同时满足房产证明上的姓名与学生户籍的父(母)姓名一致、提供年6月20日前入住的相关证明(与房产证明上的姓名一致的水、或电、或气发票)两个条件。
(3)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借读生”)。
即年满6周岁半(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说明: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须由其父(母)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年6月20日前在本县城区居住证明、父(母)与本县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提供由我县社保局兼章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父(母)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以上三类招生对象只限于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招生对象。
2.招生范围(附图)
实验小学:以实小为中心,至西大街街心、至铁西街街心、至建设街街心、至顺城街街心、经南门桥至海慧路路心、至解放桥桥心(以河心为界北面),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
岳阳镇小学:以镇小为中心,至普州桥桥心、至东井街街心、至普州大道(南段)路心、至省道路心、至紫竹公园(含)、至艾家河路路心(含海慧丽舍小区)、至海慧路路心、经南门桥至顺城街街心、至建设街街心、至常名桥桥心(以河心为界)。
岳阳镇小学贾岛路校区:以岳阳镇小学贾岛路校区为中心,至海慧路路心、至艾家河路路心(不含海慧丽舍小区)、至紫竹公园(不含)、至省道路心、至贾岛路路心、至解放桥桥心(以河心为界南面),金花村、望城村。
乐至街小学:以乐小为中心,至西大街街心、至沱街街心、至建设街街心、至铁西街街心。
东方红小学:以东小为中心,至锦绣路路心(不含如诗美地三期)、至兴安路路心、至解放街街心、至王家坝桥桥心、至东大街街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东井街街心、至普州桥桥心(以河心为界)、至常名桥桥心、至沱街街心、至西大街街心,万寿村。
东方红小学工业大道校区:以东方红小学工业大道校区为中心,至北坝桥桥心、至国道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工业大道北段路心、至陈抟路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普州大道路心、普安桥桥心(以河为界)。
启明九义校:以启明九义校为中心,至国道路心、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普安桥桥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东大街街心、至王家坝大桥桥心、至解放街街心、至兴安路路心、至锦绣路路心(含如诗美地三期),新村,红双村。
城东九义校(含路桥希望小学):以城东九义校为中心,至国道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工业大道北段路心、至陈抟路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省道路心以东南区域,具有石桥铺镇城东管区适龄儿童,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
3.招生计划
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计划招收班数(个)
招生人数(人)
实验小学
7
岳阳镇小学
9
岳阳镇小学贾岛路校区
8
乐至街小学
3
东方红小学
9
东方红小学工业大道校区
10
启明九义校
12
城东九义校
2
合计
60
4.招生办法(划片入学与摇号结合)
(1)户籍生招生办法
户籍生采用“划片入学”的方式招生,根据户籍生户口簿标明的地理位置,按所在区域划片就近入学,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适龄儿童名单在所属划片招生学校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入学。登记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安岳县年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申请表》;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须证明亲属关系的要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
(2)购房生招生办法
购房生采用“划片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如果购房入住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划片学校招完户籍生后的空缺学位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空缺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登记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安岳县年城区小学一年级购房生入学申请表》;原籍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如须证明亲属关系的要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房屋产权证(或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年6月20日前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水、或电、或气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
(3)借读生招生办法
借读生采用“摇号”的方式招生,确定到招完户籍生和购房生后仍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登记人数和各学校实际缺额确定摇号工作。未摇中的学生,自愿选择到石桥九义校或路桥希望小学等县城周边学校就读,按招生计划招满为止。登记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安岳县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年6月20日前在本县城区居住证明;父(母)与本县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原籍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如须证明亲属关系的要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由我县社保局兼章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父(母)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儿童预防接种证。
(4)摇号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参加。摇号采用录播的方式进行。
(5)招生结束后,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班总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查备案。
5.招生时间、地点
(1)户籍生于6月27日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划片学校登记;购房生于6月28日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划片学校登记;借读生于6月29日持相关证件到岳阳镇小学登记。
(2)满足入学条件,错过报名登记时间的学生,户籍生、购房生提供相关证件,于年8月26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含城东九义校、石桥铺镇九义校、安农九义校);借读生提供相关证件,自愿选择到城区周边有空位的招生学校就读,由相关学校组织人员审核。
(二)初中一年级
1.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城区户籍学生或在城区购房且居住人员子女(以下简称“就读学生”)。即:具有城区户籍或父(母)在城区购房且居住的学生。其中,一是具有城区户籍的学生,指具有城区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学生,挂靠户的不属于该类学生,只能参与摇号。二是在城区购房且居住人员子女,是指于年6月2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购房且居住的学生。
说明:居住是指以房屋产权证或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且同时满足①房产证明上的姓名与学生户籍的父母姓名一致;②能提供年6月20日前入住相关证明(与房产证明上姓名一致的水、或电、或气发票)。
无城区户籍学生、无城区住房人员子女(以下简称“借读学生”):有城区学籍,在城区无户籍无住房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范围(附图)
安岳中学:以安岳中学为中心,至锦绣路路心、至兴安路路心、至解放街街心、至山门口巷巷心、至启明九义校跨河桥桥心、至尖坝子路路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茶店子街街心、至普州桥桥心(以河为界)、至常名桥桥心、至沱街街心、至西大街街心,万寿村。
安岳中学方林校区:以安岳中学方林校区为中心,至普安桥桥心、至县消防队(不含)、至特丽达路路心、至工业大道北段路心、至陈抟路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普州大道路心。
实验中学:以实验中学为中心,至西大街街心、至沱街街心、至常名桥桥心(以河为界)、至普州桥桥心、至茶店子街街心、至省道路心、至贾岛路路心。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金花村、望城村。
启明九义校:以启明九义校为中心,至北坝桥桥心(以河为界)、至国道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至县消防队(不含)、至普安桥桥心、至普州大道路心、至尖坝子路路心、至启明九义校跨河桥桥心、至山门口巷巷心、至解放街街心、至兴安路路心、至锦绣路路心,新村、红双村。
城东九义校:以城东九义校为中心,至国道路心、至特丽达路路心、工业大道北段路心、至陈抟路路心、至茶店子街转盘、至省道路心以东南区域,具有石桥铺镇城东管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学生。
3.招生计划
年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计划招收班数(个)
招生人数(人)
安岳中学
15
安岳中学方林校区
10
实验中学
17
启明九义校
14
城东九义校
4
合计
60
4.招生办法(划片入学与摇号相结合)
(1)就读学生招生办法
就读学生采用划片方式招生,根据户口簿或房产证标明的地理位置,由招生领导小组核实(登记审核的材料另行通知),按所在区域划片学校就近入学。无城区学籍的就读学生在登记时,须提供符合就读条件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原学校毕业证明、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借读学生招生办法
借读学生采用摇号方式招生,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根据本人的意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登记参与摇号。若招生学校招完第一类学生,仍有空缺学位,参加摇号人数小于或等于空缺数,则直接报名就读,不实行摇号;如果大于空缺数,实行摇号确定就读学生,对摇号未中的学生,集中起来实行再次摇号分配到有空位的学校就读。
(3)摇号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摇号,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参加。摇号采用录播的方式进行。
(4)招生结束后,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班总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查备案。
5.招生时间
(1)有城区学籍的就读学生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6月中旬进行专项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初审合格名单在所属划片招生学校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入学。无城区学籍的就读学生须提供符合就读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日到划片区域学校登记,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2)借读学生于6月30日前将志愿申请表交所就读小学,由学校统一交招生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各校登记人数、实际缺额确定摇号工作。
(3)错过报名登记时间的就读学生提供相关证件于年8月26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登记,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含城东九义校、石桥铺镇九义校、安农九义校)。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相关证件,自愿选择到城东九义校和石桥九义校就读。
四、审核复查
登记时,由县教体局、岳阳镇政府、石桥铺镇政府、公安局、社区、岳城教育督导组派人组织核查,如发现提供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退回到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招生要求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只能按招生办法进行登记审核。
(二)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范围和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审核人员不得在审核学位申请材料时徇私舞弊,如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申请就读和借读的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生,如本人及其监护人自愿,可选择到九韶外国语学校或乐创外国语学校就读。
(五)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必须严格按此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个人,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扣减目标考核分、校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理。
六、其他
本招生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1.安岳县年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申请表
2.安岳县年城区小学一年级购房生入学申请表
3.安岳县年城区初中一年级购房生入学申请表
4.安岳县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5.安岳县年城区初中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6.安岳县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划片招生示意图
7.安岳县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划片招生示意图
附件1
安岳县年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
户籍生入学申请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时间
年月日
户主
姓名
与学生
关系
联系电话
户籍详细地址
户籍区域
审核意见
该生按安岳县城区年招生方案,按户籍划分,应就读学校,审核无误。
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监护人意见
同意审核意见(就读学校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户主签字(盖章):
资料
汇审
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岳阳镇政府
石桥铺镇政府
县公安局
县教体局
(岳城督导组)
学校学籍管理员
招生学校
意见
经初核,在我校就读。
审核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小(初)一户籍生填写,按招生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须交招生工作组存档备查,如个人带走,后果自负。
附件2
安岳县年城区小学一年级
购房生入学申请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月日
户主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户籍详细地址
住房详细地址
与学生关系
户籍区域
审核意见
该生按安岳县城区年招生方案,属学校“划片与摇号”招生范围,即:招生学校本区域户籍生和购房生之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实行划片入学,大于招生计划数,则实行采用摇号招生。审核无误。
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监护人意见
同意审核意见。
户主签字(盖章):
资料
汇审
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岳阳镇政府
石桥铺镇政府
县公安局
县教体局
(岳城督导组)
学校学籍管理员
招生学校
意见
经初核,参加我校“划片与摇号”招生。
审核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小一购房生填写,按招生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须交招生工作组存档备查,如个人带走,后果自负。
附件3
安岳县年城区初中一年级
购房生入学申请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月日
户主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户籍详细地址
住房详细地址
与学生关系
购房区域审核意见
该生按安岳县城区年招生方案,按住房位置划分,应就读学校,审核无误。
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监护人意见
同意审核意见(就读学校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户主签字(盖章):
资料
汇审
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岳阳镇政府
石桥铺镇政府
县公安局
县教体局
(岳城督导组)
学校学籍管理员
招生学校
意见
经初核,在我校就读。
审核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备注:此表初一购房生填写,按招生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须交招生工作组存档备查,如个人带走,后果自负。
附件4
安岳县年城区小学一年级
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时间
年月日
户主
姓名
与学生
关系
联系电话
借读理由
户籍详细地址
暂住地详细地址
申请人监护人意见
我的孩子自愿参加城区有空位的学校摇号。摇号未中,自愿选择到县城周边学校(如路桥希望小学)就读。
户主签字(盖章):
年月日
资料
汇审
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岳阳镇政府
石桥铺镇政府
县公安局
县教体局
(岳城督导组)
学校学籍管理员
备注:此表由小一借读生填写,按招生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须交招生工作组存档备查,如个人带走,后果自负。
附件5
安岳县年城区初中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存根)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时间
年月日
户主
姓名
与学生
关系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班级
借读编号
户籍详细地址
现居住地址
志愿
我自愿参加学校摇号招生。摇号未中自愿服从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到还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户主签字(盖章):学生签字(盖章):
年月日
安岳县年城区初中一年级借读志愿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月日
户主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班级
借读编号
户籍详细地址
现居住地址
志愿
我自愿参加学校摇号招生。摇号未中自愿服从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到还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户主签字(盖章):学生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具有城区学籍初一借读生填写,按招生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须将“存根”部分交招生工作组存档备查,如个人带走,后果自负。
附件6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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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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